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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坚决落实督察反馈意见全力整改环保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玉溪日报

为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确保我市涉及的23个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坚持高位统筹,坚决持续整改,总体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6日,派出玉溪督察组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下沉督察。11月23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迅速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

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要求,我市制定了《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废弃物污染综合防治;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切实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切实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强化整改落实工作保障措施。

目标明确后,我市还制定了《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统筹推进整改总体方案的实施,全力推进21个整改落实类问题和2个关注加强类问题整改到位。把23个问题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为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整改问题全面贯彻执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加大对各责任部门的督察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推进工作的稳步开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截至2017年4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7个、未完成整改16个,其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