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举办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4月25日,市政府举办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宣传解读暨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正式开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依法护湖、依法治湖和依法管湖能力。
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市抚仙湖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陈豪调研玉溪讲话精神和对“三湖”保护治理的新指示、新要求。要求培训班学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上来,进一步强化抚仙湖管理局职责职能,在更新现代执法理念、深化依法行政、加强文明执法上下功夫,有新突破。
培训班上,市抚仙湖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相关工作人员对《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市法院环资庭、市检察院环检处、市公安局水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分别作《环境资源案件受理范围、两高新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预防职务犯罪》《抚仙湖综合执法行政执法应注意的问题》的讲座,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市抚仙湖管理局法律顾问则结合抚仙湖执法中经常遇到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据了解,此次培训分两期进行,培训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培训对象为市抚仙湖管理局及澄江、江川、华宁三县抚仙湖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沿湖各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抚仙湖工作领导各及执法队长、副队长。共计2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