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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保护获“国考”第一名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全国81个水质良好湖泊保护绩效考评揭晓

  抚仙湖保护获“国考”第一名

  日前,全国水污染防治专项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评价审核会议在北京召开。由国家财政部、环保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全国81个水质良好的湖泊进行了绩效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提问,专家组从生态环境效益、投融资效率、管理效力、水质改善、植被覆盖率等方面对抚仙湖治理保护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抚仙湖获得93.5分,与安徽太平湖并列第一名。

  抚仙湖是云南高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总体水质保持I类,是珠江源头第一大湖,是我国蓄水量最大、水质最好的贫营养深水型淡水湖泊,占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总蓄水量的68.2%,占全国淡水湖泊蓄水总量的9.16%和优于Ⅱ类水质以上湖泊淡水资源的50%以上,占全国62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I类湖泊水量的90%以上。

  一直以来,玉溪市始终把抚仙湖的保护治理作为立市之本、民生之要、发展之基,坚持高位统筹,强势推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全力推进环湖生态修复、流域截污治污、农业面源防治、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等保护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保护治理思路,创新机制体制,落实目标责任,实施工程治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依法治湖等措施,为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国家层面创造条件。2011年财政部、环保部把抚仙湖列为全国8个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之一,开启了全国水质良好湖泊保护的序幕;2013年通过全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竞争立项,抚仙湖又成功进入首批国家重点支持的湖泊行列。“十二五”期间,抚仙湖共争取到中央财政江河湖泊治理和保护专项资金9.7465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亿元,为保持抚仙湖I类水质的生态目标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

  为强化项目建设,市政府按年度分别与沿湖三县区政府签订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按年度严格考核,确保试点方案项目克期完成。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市抚管局、市抚投公司和沿湖三县区政府精心组织,将推进规划项目建设作为部门重大工作来抓,截至2015年12月底,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完工率达100%,资金到位率达100%,投资完成率达100%,圆满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投融资绩效较优。

  在大力推进工程性治理措施的同时,加大非工程保护措施的推进力度,全面推进抚仙湖保护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护湖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累计投放抚仙湖抗浪白鱼等土著鱼苗600万尾,渔业生态安全得到保护;入湖非机动船只从2010年的2600只下降到了现在的1455只,有效减少了水上安全事故;湖滩洗车洗狗、搭棚露营等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湖滩湿地和沿湖环境卫生实行市场化运作,每年约削减3.6万吨垃圾入湖,有效减少了垃圾入湖污染。同时,深入推进入湖河道整治管理工作,由玉溪市厅级领导担任河长,切实加强入湖河道监督管理,入湖水质明显改善。(记者  邢定生  张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