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玉溪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潜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把玉溪建设成为云南科技成果孵化、示范、推广的重要基地之一,成为创新能力居云南前列、科技进步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突出的创新型城市。
《实施意见》明确,将从五个方面着手进行改革。一是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企业主导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建立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健全区域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二是改革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完善科技经费管理,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加强科技基础制度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分配由行政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逐步建立符合各类科技人才、项目、成果、研发与服务平台的多元化评价体系。三是深化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从推进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宏观决策机制、培育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加强科技政策的监督评价4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政府部门逐步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培育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四是构建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推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与开放应用,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从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提升科技开放合作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五是完善科技人才发展和激励机制。围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从健全科技人才流动与配置机制、创新科技人才激励政策、优化科技人才培养体系、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4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