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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年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616万元

发布时间:2016-02-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记者从玉溪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做好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题,我市3年来共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616万元。

  据介绍,我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时间自2011年秋季开始,资助面占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1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2012年,资助面扩大到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资助对象为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资助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按学年申报、评审。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儿童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幼儿园初审后,将资助申请表发放给儿童监护人,评审通过后再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红塔区兴云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去年该园共有19名困难儿童受到资助。“300元钱虽然不多,但对于家庭贫困的儿童来说还是能帮他们解决一定的实际困难,最主要的是能让贫困家庭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红塔区兴云幼儿园的园长黄云告诉记者。

  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264所,其中公办63所,民办201所。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市共资助在园儿童20612人,发放金额616万元。其中,2013年资助人数8484人,发放金额252万元;2014年资助人数3973人,发放金额119万元;2015年资助人数8155人,发放金额244万元。(记者  黄思敏  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