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各牵头单位切实解决企业困难
服务企业稳增长促跨越
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各牵头单位切实解决企业困难
10月9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工作分析会,听取督查组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监督各牵头单位切实解决好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为企业稳增长促跨越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据悉,今年7月初,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纪委监察局对我市部分企业开展调研。此次调研对117户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深入红塔区、通海县、新平县等地企业实地走访,召开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多渠道、多层面收集到企业反映的问题216个,提出的意见324条,经过认真整理归并,形成13类27个方面的问题。
为切实解决好企业提出的问题,9月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稳增长促跨越调研梳理的问题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要求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随后,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红塔区政府、研和工业园区等19家任务牵头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发现,大多数单位对牵头任务的落实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配合单位的意见建设,分析研究解决所牵头任务的措施办法,确保本单位牵头任务得到较好落实。但也有少数单位对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领会不够,对分解给本单位牵头的任务落实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没有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办法,导致本单位所牵头任务落不到实处,所牵头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和整改。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向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严肃指出。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学习领会好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加强与任务配合单位沟通协调,认真完成分解给本单位的牵头任务,坚决杜绝对整改工作不重视、相互推诿扯皮、对问题敷衍塞责、对牵头任务拖着不办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讯员 尹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