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二十条稳增长政策措施
突出玉溪特色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市出台二十条稳增长政策措施
5月28日,市政府制定出台《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采取二十条政策措施,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我市经济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有忧”的特点,尤其是投资增长乏力,项目落地难、开工难、融资难,新开工大项目少、投资进度缓慢等问题依然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针对这些问题,此次出台的《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玉溪实际,决定从落实省政府稳增长27条实施意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鼓励工业企业扩销促产、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土地供应管理、鼓励合理的住房需求、鼓励房屋征收异地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打好交通建设“三年攻坚战”、落实社保优惠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督查问效力度等方面实施二十条稳增长措施。
市政府此次推出的稳增长措施紧扣当前全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突出玉溪特色。此外,每条措施都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有利于明确责任,督查落实。这些措施办法中,有的是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比如税收优惠、社保优惠、促进住房消费等政策;有的是落实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的《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有的是即将出台的政策,如新增500万预算资金用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有的是建议出台的政策,如关于加快内外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20条稳增长政策措施,把稳增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分块研究,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20条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个重点领域、每项重点工作和每个重点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