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消除“空壳村”
以“合作股份”强基惠农 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问题
我市着力消除“空壳村”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的问题,结合玉溪实际,我市决定在2015年以强基惠农“合作股份”为主要方法,开展“空壳村”集体经济增收全覆盖行动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我市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市396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和59个收入1万元以下的“薄弱村”中开展“合作股份”工作,实现“空壳村”集体经济增收全覆盖,增强“薄弱村”的经济实力。
在今年1至2月的准备阶段,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空壳村”“薄弱村”产业发展情况和资源优势条件,指导“空壳村”“薄弱村”确定项目、制定方案。在3至12月的实施阶段,按照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实施,力争2015年底实现效益;层层建立月报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督办。在12月的评估阶段之后,把长期作为巩固提升阶段,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探索出的好方法、好模式、好经验,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形成全市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市下发了《开展“空壳村”集体经济增收全覆盖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生态立市、农业稳市、工业强市、两烟富市、文化旅游兴市”的发展思路,立足当地实际,围绕“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科学合理选准“合作股份”项目,把“合作股份”项目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湖”保护治理、“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产生可持续的经济效益。
拓宽“合作股份”股本来源,坚持“盘活存量、做足增量”,注意整合、盘活、转化好涉农的资金、资产、资源,提高发展效益。灵活务实开展合作,结合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选择发展前景好、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企业、带头人或大户等经营主体作为合作对象;结合实际,创新“空壳村”“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灵活选择委托、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同时,强化运行监督管理,坚持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紧扣项目主体、股权设置、利益分配、滚动发展、风险防范等环节,努力建立“合作股份”项目依法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完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把开展“空壳村”集体经济增收全覆盖行动计划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着力破解我市“空壳村”难题。(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