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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03-1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3月13日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要精神和李纪恒同志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兴荣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有明、郭开堂、吴建森、雷庆丽、周继武、叶本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学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范志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翌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志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要精神和李纪恒同志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精神。

  谢兴荣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制度自信,切实提高为民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做好人大工作,维护人大权威,用优良作风和一流工作成绩树立人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勇于担当责任,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履职尽责。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对党忠诚、依法行权、依法干事,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的错误思维,努力做到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中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在服务改革大局中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在促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履职行权;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积极作用。

  谢兴荣强调,要围绕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盯死发展抓落实,强化措施抓落实,扑下身子抓落实,强力监督抓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关切。牢固树立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观念,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排解民忧,锲而不舍地维护好群众利益,让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真正惠及民生。要树立“不监督就是渎职、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监督不到位就是不称职”的理念,找准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不避难点,不走过场,抓住要害,切中实质,既要严厉管住乱作为,又要坚决整治不作为,努力推动全市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围绕既定目标奋力开展工作,切实惩治懒政、怠政和失职、渎职等不作为行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支持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最终促进玉溪跨越发展。(记者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