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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0余万人

发布时间:2015-02-0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去年8月,玉溪市通过信息系统整合和相关数据同步处理,成功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曾经按户籍缴纳养老保险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同时,伴随着11个大项的调整和提升,让更多老百姓“老有所养”。

  据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应参保人数123.12万人,实际参保人数120.23万人,参保率97.6%,当年参保缴费率95.8%。在参保人数中,领取养老金待遇26.77万人,领取55岁至59岁的重度残疾人养老金补助的0.13万人。基金累计结余67164万元。

  据了解,伴随着并轨,全市一盘棋,11个大项调整和提升,选择更多,实惠更多。扩大了参保对象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覆盖范围的、具有玉溪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保。缴费档次由以前的新农保5个档次、城居保10个档次,统一为12个档次,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让城乡居民拥有平等的选择机会。同时,政府补贴加大了“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力度。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后,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基础性缴费补贴。并在此基础上,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人,每增加缴费100元,给予10元的缴费补贴,最高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同时,中央、省基础养老金不变,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另外,重度残疾人省财政将按照2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以前提高了100元。建立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与基础养老金的联动机制,对符合享受养老金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省政府按月支付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对三、四级残疾人由县区财政按100元的缴费档次,逐年分别给予不低于50元、30元的缴费补助;对五保供养户由县区财政按不低于100元的缴费档次逐年给予全额代缴。

  在本次并轨中,全市也将老农保纳入其中,并进行了制度衔接,确保了老农保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对已领取和未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分别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剩余额和积累额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100元缴费档次折算缴费年限,同时折算的缴费年限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缴多得”政策。目前,全市老农保参保人数24.66万人,已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75万人,并入基金11958万元。(记者  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