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服务发展
市环保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服务发展
变“这样不行”为“怎样能行”
近年来,市环保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主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市环境保护局原来承担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排污费缓缴和减免正常工作管理事项。按照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要求,市环保局及时作出调整,把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从5个调整为4个,正常管理事项调整为零项。
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不断挖潜创新,在进一步拓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缩短环评审批时间、建立高效环评审批体系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一是拓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坚持把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服务玉溪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只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项目建设,想方设法为项目审批寻找政策依据,千方百计帮企业拾遗补缺,做到变“这样不行”为“怎样能行”,真正为经济发展创造最佳环境。二是主动服务缩短审批时间。坚持“主动沟通、主动对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做到对企业拟建污染较重、产业政策控制严格、区域流域严格限制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前,主动把关,事先了解掌握项目信息,主动上门为项目提供服务,告知环保审批的具体要求及办事程序,确保项目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环保审批手续。三是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倾力打造服务优、门槛低、审批简的发展环境,努力建立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体系。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市环保局于2014年9月10日下发了《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市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进行部分委托的通知》,将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审批权限以外的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市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行政办公等社会事业及服务业项目和市政供排水管网、河道湖泊综合整治等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不跨县区的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类项目属于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委托县(区)环保局审批。
同时,市环保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环保窗口”,启用了玉溪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做到相关服务事项全进驻,并及时调整、更新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要求、基本程序和流程图,在市环保网站和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市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8项,项目计划总投资220.5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92亿元;办理了38家企业的试生产审批手续,项目投资达47.22亿元;对42项建设项目办理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项目完成投资24.0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82亿元。(记者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