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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1-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2014年12月31日,市纪委召集红塔区11个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会议要求各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把握好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落实好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自己分内的责任 、前提责任 、直接责任履行到位,党委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直接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把好“五关”。一要把好干部选用关。

  干部队伍选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风 、工作的优劣,在选拔干部中,要严格按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能任贤,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形成任人唯贤 、敬业有功的良好氛围。二要把好维护群众利益关。各级党委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 、维护群众利益这一核心理念,做细 、做实 、做深群     众工作,从惠民政策 、资金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三要把好权力监督关。正确认识权力 、规范行使权力,从制度完善 、监督 、检查等方面,做好自我教育 、警示作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要把好惩治腐败关。在工作中,既要把握好自己,也要教育好干部不违规违纪,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的,要加大查处力度,遏制 、减少腐败的发生。五要把好廉洁自律关。坚持为民 、务实 、清廉,勤政廉政 、廉洁自律,用好权 、守纪律 、有操守,管好自己 、带好班子,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会议要求,各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在工作中,要担当好领导责任 、教育责任 、检查责任 、追究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查处,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使问责成为硬约束,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 、扛在肩上 、抓在手上 、落实在行动上,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记者吴坤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