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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为改革发展护航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法治建设为改革发展护航

  ——玉溪市推进依法治市综述

  2008年,《玉溪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出台,立即引起了国内主要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这一制度,被国际新锐评价机构——澳大利亚21世纪创新国际评价中心区评为“2008中国地方政府10大创新举措”之一,缘由是——玉溪行政诉讼率先实现民告“官”能见“官”。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在依法治市工作开展的17个年头里,玉溪多举措全方位大力开展法治玉溪建设工作,有力保障了玉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了我市政治安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率及幸福指数均保持在全省前列,先后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等称号。

  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

  玉溪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与撤地设市同步。1998年6月28日,地级玉溪市正式成立,玉溪市第一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随之诞生。通过17年的不断积累完善,玉溪市依法治市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市委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将推进法治玉溪建设实施的普法规划,纳入玉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之中,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全市行政效能和综治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法治玉溪建设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市政府法治工作调整由市长亲自分管,并多次主持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设,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协把推进依法治市的有关提案作为重点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全市各个部门、各个地方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探索,为法治玉溪建设添砖加瓦。

  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诉讼服务大厅,在立案窗口设立了法官轮值接访、安检导诉、诉讼服务厅、信访接待厅,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优质诉讼服务;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查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市公安局整合各种资源,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和道路卡口系统建设,全市形成“街面有巡警,小区有保安,楼群有守望”的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市司法局与各级各部门联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让法治意识入脑入心。各县区把“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延伸到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在全市落地生根。

  法治玉溪建设成效明显

  齐抓共管的态势,务实管用的举措,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全面开花。

  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方面,经过多年依法治市工作的持续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市委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法治精神为指导,建立完善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内部沟通制度》、《常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市委工作规则》等制度;1998年玉溪撤地设市以来,市政府共取消行政审批管理项目703项,下放行政审批管理项目152 项,市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22项(含市政府实施的审批项目),市级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均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审批时限;向县区下放市级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73项,赋予县区更加宽松、更为自主的政策环境;对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审查县区政府和部门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体制。没有出现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决策事项,没有发生因重大决策不当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方面,全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评议考核制,使执法责任更加明晰,执法制约机制更加健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行执法依据、流程、结果公开,健全执法巡视、执法评议、案件督办等制度,狠抓对重要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多年来,全市没有发生因司法案件办理不公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在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上,全市623个村委会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其中4个村委会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7个村委会和4个社区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9个村委会和9个社区被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授予市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全市共建立依法治理工作示范单位30个,玉溪师院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在社管综治维稳方面,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突出打击整治重点,综合打防效能多级提升,2013年实现了刑事案件发案近5年来的首次下降;在市、县、乡、村四级建立起立体化、网格化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行业调解跟进助推;在全市74个乡镇、街道建立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全市每年近两万件的矛盾纠纷,80%以上在此平台得以有效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由2009年的76件下降到了2013年的13件;率先在全省建立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和医疗纠纷调处促进会,妥善化解了一批医疗纠纷,中心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市治安平稳有序、社会和谐稳定,呈现出“五下降一平稳”的特点:接报警数量下降、群体性事件大幅下降、刑事立案数下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和涉案金额大幅度下降、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大幅度下降、受理查处治安案件趋势平稳。玉溪市连续四年入选中国最安全城市,2013年,玉溪市再次被中央评为“2009至2012年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上,我市2013年组建了玉溪市六大法律服务团,深入城乡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对全市律师队伍的管理和引导,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和公证服务水平,扩大服务县域、民营、园区经济和特殊人群的范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百万法律援助明白人”活动,启动了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仅2013年避免及挽回经济损失3090万元。(记者  刘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