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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被清退

发布时间:2014-10-1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民政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申请不公开透明、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政策等问题,按照《玉溪市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今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对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核查,突出治理“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等问题,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7141人,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公平”的阳光低保体系。

  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发改、公安、财政、统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694个村(社区)各配备1名民政信息员,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机制。先后制定出台《玉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玉溪市村(居)两委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玉溪市社会救助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严把城乡低保申请入口关、入户调查关、收入评定关、监督检查关、会议审批关;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不批、责任不明确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六个不批”;实行申请对象、补助标准、补差金额向群众公开,申请名单、审核名单、审批名单向社会公布的“三公开”和“三公布”等。

  在实施专项清理行动中,市民政局于6月份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时间要求等,于7月正式开展清理工作。当月,全市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396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378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047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98人。

  在抓好政策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先后两次组织全市基层民政干部和有关业务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进行专项培训,积极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深入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规定,增进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积极营造出社会各界关注困难群众、支持并监督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低保资金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错保、漏保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8655人、农村低保对象81171人,各县区对以上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部核查。目前,已清退城市低保对象3544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201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3597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635人。(通讯员  陈芳  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