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政协完善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
近日,新平县政协八届十一次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分别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3项工作制度。
《主席会议工作规则》共18条,涵盖主席会议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召集方式及时间、议事决策审议方式等内容。《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共6章35条,对会议的主要任务、会议的准备、会议的举行、会议的提案和建议案、选举和表决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专门委员会通则》共4章19条,规定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组织制度、工作制度。
近年来,新平县政协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和完善了《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的规定(试行)》、《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新平县政协领导联系政协参加单位、界别组织、专业组和乡镇(街道)活动组意见》、《新平县政协走访联系宗教寺堂点制度》、《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定》、《新平县政协机关委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新平县政协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委员述职办法》、《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和《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专业组、乡镇(街道)活动组履职考评办法》一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进一步推进了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通讯员 刘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