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全市问责75人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委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1至6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施问责41件75人,因情节严重转为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件6人,共计追究责任8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7人、乡科级31人、一般党员干部43人。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为突破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着力整治“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红塔区“4·18”、“5·14”森林火灾,通海县禽流感疫情,新平县第二中学监管不力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
按照责任追究、问责的内容和性质分:因管辖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问责16件51人;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工作纪律的问责20件22人;因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问责2件5人;因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问责3件3人。按照责任追究、问责方式分:转立案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停职检查2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通报批评26人,责令公开道歉问责2人,书面检查问责33人,诫勉谈话问责11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文斌在会上通报重点工作督查情况时指出,重点项目推进不力,啃硬骨头、涉险滩的劲头不足,主动作为发挥整体合力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纠正“四风”任重而道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抓项目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彻底克服骄傲自满、思想松懈和信心不足的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立行立改,通过问题倒逼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李文斌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在整治“慵懒散”中深化正风肃纪,持续发力抓好作风建设。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严肃查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制止“搞变通”、“打擦边球”、执行缩水、贯彻走样等行为,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制、跟踪问效制、倒逼制和问责制,扎实开展“转作风、送服务、送承诺”活动,推进33个投资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投资计划完成率达75%以上等。(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