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红塔区继续争创省级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2014-07-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7月2日,红塔区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家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红塔区2009年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于2012年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第二批文明城市。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管理规定,文明城市评选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须重新申报、评选。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云南省第三批文明城市,努力提升文明程度,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助推美丽玉溪建设,红塔区动员社会各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市委常委、红塔区委书记董文献,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兴荣参加会议。

  会上,董文献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要重点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三大任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广泛开展“守道德、讲诚信、树形象”文明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使市民文明守则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共识和共为。要进一步加大“三项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城市管理;要着力开展好“弘扬美德提升素质”活动,教育和引导人们崇尚文明、摒弃陋习,传承美德、弘扬正气,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城市软实力;要建立文明建设长效机制;要打响“生态宜居”这张城市名牌,积极向外界推出“聂耳故乡、云烟之乡、花灯之乡”“古瓷窑”“青花瓷”等文化名片,形成特色。

  杨兴荣指出,红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惠民工作。创建工作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配合,要多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家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让创建文明城市成果惠及百姓。 (记者 吴坤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