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5月26日至29日,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会同省环保厅,深入企业车间,现场督查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工作分三个组进行,分别到红塔区和江川、峨山、通海、华宁、澄江等县,深入钢铁企业、金属铸造公司、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建筑工地、加油站和建筑弃土堆放站,通过现场督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详细检查,共检查32个企业和单位。
市委副书记、市长饶南湖,副市长孙云鹏出席督查意见反馈会。
督查组对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认为玉溪市十分重视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抚仙湖等湖泊沿线四县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先后成立了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能部门责任,制定减排方案,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减排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加大了工作督办力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和管理减排项目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制定措施,明确目标,有效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整治,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市场化运作。同时提出了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饶南湖听取督查组意见反馈后说,通过四天的督查,督查组帮助玉溪发现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促进玉溪环境保护工作,将助推玉溪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饶南湖表示,玉溪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措施,今后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安排,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完成整改任务。与“十三五”规划相结合,做好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布局上消化存量,优化增量,积极实施产业升级。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每月进行跟踪问效,强化问责,落实整改。玉溪将进一步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在抓好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副市长孙云鹏向督查组介绍了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他说,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制定了《关于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及其四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污染减排取得阶段性成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玉溪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等荣誉。(记者 崔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