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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项措施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发布时间:2014-05-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近日,市安监局安排部署全市尾矿库汛期工作,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平安度汛。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尾矿库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防汛工作人员要定人定岗,真正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聘请专家对大红山铜矿龙都尾矿库等6座尾矿库的截排水设施、排洪设施、库内正常水位、滩顶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库区周边山体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查出13项安全隐患。

  三是狠抓企业隐患治理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在汛期前完成隐患整改,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

  四是督促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强化企业汛期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和演练工作,完善企业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

  五是高度重视极端气候影响。要求企业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通讯员 郑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