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日前,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的各项工作,努力让困难的群众不为饥寒所迫,不为大病所困,不为住房所难,不为失业所忧,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更好更大的实效。
市委常委、副市长鹿辉阳在玉溪分会场出席会议。
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随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指出,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社会救助的行为规范,从法律角度确立了社会救助的地位作用、基本原则、主体责任、制度安排、基本程序等,既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公民基本生活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又为各级各部门依法实施救助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提供了法律依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创新思路,破解难题,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要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制定我省实施办法,加强城乡统筹和制度衔接,突破工作难点,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和救助不力的“冷漠病”,杜绝盲目攀比和“养懒汉”现象发生。今年,各州市至少要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急难救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试点,力争在年内探索出一套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科学高效的急难救助办法,确保宝贵的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并积极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增强社会救助合力,确保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