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接受省考评
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省对州市2016年度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有关要求,3月10日,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第八督查考评组到玉溪,就我市2016年度统一战线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评。
考评汇报会上,省督查组听取了我市2016年度实施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汇报。
省第八督查考评组组长、省民宗委副主任徐畅江对我市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玉溪市在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做到了高位推动有力、顶层设计到位,各部门通力合作、工作扎实有效,各地亮点突出、做法可圈可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玉溪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方面多作探索;结合实际完善政策措施,按照规划要求,把示范区建设工作具体化、工程化和项目化,着力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副市长朱家伟表示,玉溪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担当,细化措施、明确职责,认真梳理督查考评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加强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考核、通报、奖惩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着力破难题补短板,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整合资源,牢固树立抓示范区建设就是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想,突出民族、农村和贫困地区三个重点,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努力争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确保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