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8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会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按要求落实,截至5月20日,已封存公务用车49辆。
5月19日,玉溪中院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吃透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要求,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头支持改革、带头执行政策。
同时,为确保车改以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玉溪中院及时研究出台了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明确了囚车以及开展办案、开庭、送达、提审等执法执勤活动用车的使用办法。
据悉,玉溪中院实施车改在全省中、基层法院中尚属首家。(通讯员 武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