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56次常务会议
研究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事项
4月25日下午,市长饶南湖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研究《玉溪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送审稿)》、关于玉溪市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精神有关事项、《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玉溪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送审稿)》。该规划对玉溪市水资源进行调查评价,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存在问题、水资源供需平衡,提出供水保障措施方案、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和水资源保护措施方案。会议指出,编制玉溪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障玉溪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后执行。“十三五”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水网建设,促进水系连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好农业高效节水减排等工作,促进玉溪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会议研究关于玉溪市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精神有关事项。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旅游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与其他州市相比还存在差距,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正视问题,在发展模式和机制上认真思考谋划,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精神,树立全域旅游观,并结合我市实际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持之以恒抓项目,坚持不懈抓落实,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大发展。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指出,一季度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率逐步提高,在公积金利好政策的支持下,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旺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解决好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玉溪市防震减灾管理办法(送审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报省政府法制办登记后,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并在《玉溪日报》上刊登,向社会公布。会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宣传贯彻,制定配套措施,落实好管理和监督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再”要求促进外来投资的意见(送审稿)》《玉溪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等事项。(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