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个“早”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
通海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近年来,通海县纪委监察局在“早”字上下功夫,融合责任、教育、监督、惩处等机制和手段立体“布阵”,充分体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挽救和保护功能。
责任不留死角,组织保障早准备。突出“两个责任”的执行力,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30项、纪委监督责任25项,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按照《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签字背书精神,一年来先后有4名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2名街道纪工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不力受到问责甚至纪律处分。此外,县纪委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4个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教育监督打头,咬耳扯袖早预防。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30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150余场,廉政谈话2100余人次,专题述廉述责360余人次,上廉政党课120余场次。抓住“五一”、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宣传,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100条。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9次,发出通报3期、函询12次,通报批评6个单位,发现纠正问题39个,责成19个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破纪动辄则咎,发现“歪树”早矫正。认真分析研判本地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发展的态势,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紧盯违纪行为初始之际,抓深抓实抓细微,动辄则咎。在对四街镇干部杨某某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县纪委干部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使其最终放下思想包袱,向组织讲清楚了问题,组织上本着教育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最终给予杨某某诫勉谈话处理。
违纪严查快处,亡羊补牢早警示。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同时推行县乡纪委“集中统一联合交叉”办案模式,整合查案资源,快速响应破纪违法问题线索。对反映的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或教育提醒;对构成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给予重处,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违法的,果断进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机关。今年上半年,全县共立各类违纪案件5件6人,并对司法移送的6件7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违纪处理过程中充分考虑政治、社会、法纪效果,通过组织案件庭审旁听、案例剖析、比照排查风险等方式,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群、保护一片的最大效果。(通讯员 柏元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