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今春绿化造林任务全面完成
完成绿化造林41万余亩2182万余株,超额完成计划种植面积和种植株数
在去年10月召开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绿化造林动员大会上,我市提出了2013年冬至2015年绿化造林的发展目标。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去冬今春共完成绿化造林41.37万亩2182.16万株,完成计划种植面积的105.6%和计划种植株数的103.9%。其中道路绿化工程完成2.16万亩324.88万株,城镇和城区面山绿化工程完成1.3万亩59.95万株,村庄(学校)绿化工程完成0.75万亩27.17万株,“三湖”周边及河流水系绿化完成0.55万亩26.95万株,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完成31.45万亩1266.78万株,其他工程完成5.16万亩476.43万株。
在林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的基础上,全市共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石漠化治理林业项目等营造林项目33.77万亩,完成任务数38.86万亩的86.9%。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完成4万亩,完成率100%;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5.5万亩,完成率65.5%;省级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项目完成1.5万亩,完成率42.9%;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21.2万亩,完成率98.1%;七条重点公路绿化完成1.57万亩,完成率115.4%。
去年冬季以来,我市积极克服雪冻天气和林下可燃物载量严重超载的不利条件,实现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局面。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火灾27次,达到上报的森林火灾5次,为控制指标75次的7%;受害森林面积696.45亩,受害率为0.06‰,比省控制指标低0.94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为80%,达到省考核指标。与2013年相比,火灾次数下降58%,受害面积减少36.82%。
全市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及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依法保护绿化造林成果工作,破获了红塔区“2·24”、元江“3·18”、江川“5·04”等毁坏绿化苗木案,严厉打击破坏绿化苗木的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森林案件844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15人;收缴木材996.22立方米,野生植物83株,野生动物88头(只);收缴违法所得8.91万元,罚款417.23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70.36万元,有效遏制了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
同时,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全市完成林权流转404宗2.95万亩,流转金额4496.47万元。林权抵押贷款338宗4.25万亩,贷款金额1.23亿元。积极探索林地林木收储管理工作,完成了玉溪市林地林木收储管理办法(讨论稿),拟将峨山、易门、新平、江川、元江5个县作为林地林木收储管理工作的试点县,开展林地林木收储管理试点工作。(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