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玉溪市中医医院口腔类、脾胃专科类、病理类、制剂类等医用耗材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 来源: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口腔类、脾胃专科类、病理类、制剂类等医用耗材试剂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20260818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玉中医采ZKHC20260818-039/WTZB-202607-004

2.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口腔类、脾胃专科类、病理类、制剂类等医用耗材试剂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110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年结算方式:中标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玉溪市中医医院口腔类、脾胃专科类、病理类、制剂类等医用耗材试剂采购详见下表,具体内容“第章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名称

预计年度用量金额(元)

预算单价合计(元)

1包

口腔科通用类

100000.00

80770.42

2包

口腔科义齿类

100000.00

4787.00

3包

脾胃专科类

450000.00

24476.00

4包

病理类

200000.00

40442.07

5包

制剂类

250000.00

23253.40

注: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须配合医学装备科完成所中选产品的基础数据维护,每月定期到医院核对货物单据等信息。

注: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且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取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文件须按标包分别制作、分别递交投标人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必须对包内所有品目进行响应,不得对包内品目有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年,(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或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项目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

8.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新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会计报表附注),20261月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公司为新成立,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誉查询时间截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潜在投标人信誉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其中五包易制毒类: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需具备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备案证明》;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许可证》或《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

危化品类: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配送,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及配送方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项目进行邮箱报名,请各投标人按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209387366@qq.com,并等待工作人员成登记后,获取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彩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命名;

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回传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2)本项目需报名成功才能参与评审,请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符合要求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视为获取文件成功,否则无效。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08180830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081809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公开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玉溪日报社旁)

联系方式:0877-2050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

联系方式:18187740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87740035

日期: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