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登记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登记表
招标人 | 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嶍峨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 ||||||||||||
招标备案编号 | / | 招标方式 | R公开 £邀请 | ||||||||||
招标类别 | □施工 □监理 □设计 □勘察 □设备 □材料 ☑其他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19日9:30时 | ||||||||||||
招标范围 | 项目概括:“嶍峨古镇”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在峨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基础上进行的土地二级开发项目,于2016年6月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该项目规划用地为561.01亩,其中规划净用地384.88亩,市政道路规划用地179.1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59190.97平方米,投资估算总额17.33亿元,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公建、配套活动场所、小区景观绿化及道路。民建部分投资约14.13亿元:包括单元房、纯住别墅、底商上住别墅、客栈、商铺;公建部分投资约3亿元:包括翠秀书院、三馆合一、魁星阁、城门楼,牌坊及市政道路;代建部分为社区服务用房,投资约0.2亿元;项目具有棚改基础、多业态、大额投资、核算复杂、长周期等特点。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全流程服务,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地方国资监管规定,重点核查项目投资收支、成本管控、资产入账及风险合规等核心事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程序与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包括立项、可研、初设、批复等完整性及资金来源是否合规、足额到位情况; (2)建设成本及支出真实性、合法性: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的归集和分配、其他投资; (3)概算执行与投资控制情况:核查实际总投资与批准概算对比,重点审核超概算、概算调整的合规性,以及资金支出是否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内; (4)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全面盘点并核实项目形成的各类资产,核查资产数量价值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权属清晰;指导资产分类核算及入账依据整理;为资产转固、移交及产权登记提供依据; (5)债权债务情况审计:清理建设全过程的应收应付、长短期借款及其他往来款项,审核账务处理的合规性,排查呆账风险及资金往来异常问题; (6)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审计:负责核查造价审核报告的合规性、程序完整性;复核工程价款与合同、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核查资金支付与结算的匹配性;核查建设成本归集的合规性; (7)竣工决算报表编制:依据审计核查结果规范编制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核实账表、账证、账实的一致性,并对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最终审计确认; (8)成果出具与资料交付:乙方需最终出具合法、有效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并完整提供配套审计工作底稿。 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公示时间 |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2日 | ||||||||||||
采用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招标控制价 | ¥930000.00元 | 投标人数量 | 6 | ||||||||
拟中标候选人 | 云南禹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春0871-63196648 | ||||||||||
中标价(元) | 760000.00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县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服务期期 □交货期 □监理期限 □设计/勘察期限 | 自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审核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审核全部工作,成果资料移交归档完成。 | ||||||||||||
项目负责人 | 陈国坤 | 证书名称 | 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 | 证书编号 | 0100274/530100010110 | ||||||||
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云南禹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得分(票) | 88.6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得分(票) | 76.2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得分(票) | 74.99 | ||||||||||
中标情况说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的推荐意见,拟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招标人公章:
2026年5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人实名书面投诉。 | |||||||||||||
注:请该表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