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玉溪市人民医院配电应急发电机维保和学生宿舍新增晾晒区和窗外晾衣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谈判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玉溪市人民医院配电应急发电机维保和学生宿舍新增晾晒区和窗外晾衣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配电应急发电机维保和学生宿舍新增晾晒区和窗外晾衣杆项目

2.2项目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

2.3项目规模:116006.00元,其中:1包应急发电机维保75000.00元,2包新增晾晒区和窗外晾衣杆41006.00元。

2.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内容并完成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2.5采购范围玉溪市人民医院配电应急发电机维保和学生宿舍新增晾晒区和窗外晾衣杆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采购,供应商必须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有遗漏:

标包号

标包内容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包

应急发电机维保(设备型号:康明斯NTA855-G4、帕金斯3012-TAG2A、玉柴YC12VC1680-D31)

75000.00

按实际产生的服务内容*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2包

新增晾晒区和窗外晾衣杆

41006.00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6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标包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分为两个标包采购,供应商需按标包内容独立整体编制响应文件,同一供应商可中多个标包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在谈判采购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供应商至少具备(康明斯、帕金斯、玉柴)任意一个发动机厂家服务资格认证培训证书

2包:项目组成员至少包含高空作业证1人及焊工证人员1人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6417日至2026421,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到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办理报名事宜,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600.00/标包,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423930,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3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玉溪市人民医院

地址:红塔区聂耳路21号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1370877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48773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48773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