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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8幢一单元7楼701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0422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ZB-2026-03;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元;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核实。主要是对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四所学校的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主要资产实物量等进行核实。

2)资产实物盘点核查。主要是对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3)资产系统数据比对。主要是对单位实物盘点情况与智慧资产管理平台数据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完善和校对固定资产信息;若有盘盈、拟报废资产出具鉴定报告。

4)完善建议。主要是对单位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出具鉴证意见。

5)提交专项报告。成交供应商在完成资产盘点工作后,按时分别提交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的《经济鉴证报告》,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提交《资产清查审计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2026年5月18日前完成对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资产清查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审计报告;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经济鉴证报告。

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人员配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资产清查盘点相关工作的项目组团队人员,配备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及业务能力应能满足清查盘点工作需要,并保持成员稳定。项目组成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人员配备表(最低配置要求)

岗位

要求

人数

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1人

项目成员

具有资产清查从业经验

不少于2

合计

不少于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以验证报告有效性,如审计报告未赋验证码,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明确未赋码原因;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或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无需提供本条款要求的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属于依法免税范围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无需提供缴纳证明,但须提供由税务、社会保险经办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6.2供应商若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

1.6.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承诺由总公司或总所承担民事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参与本项目;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询价文件

间:2026年04月16日08:00至2026年04月20日17: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8幢一单元7楼701

方式: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至3843449839@qq.com邮箱,并在邮箱等候回传报名表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0422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8幢一单元7楼7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yxs/tzgg/上发布。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九龙路3号

联系方式:严老师18987720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购物公园8幢一单元7楼701

联系方式:徐师15798885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师

电 话:15798885360

 

2026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