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餐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HKZX2025-05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餐饮服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玉溪尚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01号中鼎花园小区

成交金额219999.00 元

综合得分:90.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餐饮服务

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负责为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提供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为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食堂提供每日餐食制作(早、中、晚及外带餐食制作、加班餐食制作、其他餐食制作)、食堂内设备设施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等服务(不含食材购买)。就餐人数约为120人,就餐形式以自助餐为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成交价:219999.00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鲁冬梅、梁超、林志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

   址:云南省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44号

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18487310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4组2幢3号

联系方式:刘海俊  1478776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俊

电   话:0877-4981999、1478776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