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2号食堂餐饮委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幸福2号食堂餐饮委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凌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万和家园福苑商铺3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幸福2号食堂餐饮委托项目
2、项目编号:LHZB2025-25
3、采购预算:约17万元。
4、采购内容:幸福2号食堂餐饮委托项目,服务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红龙路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A1A2地块1号楼负一楼。就餐单位8家,分别为:玉溪市红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玉溪市红塔区宣传事务服务中心、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组织部、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社会保险中心、玉溪市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实际就餐单位为准);在食堂就餐人数上限为350人,其中购买服务经费人数为68人(每年以就餐单位确定人数为准);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设施设备及餐具等。供应商需配齐除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餐具的其他必要的厨具等设备设施,达到食堂运行的有关要求,聘请满足食堂正常运行的厨师及员工,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开展食堂运行服务。为就餐人员提供有质量保证的早、中晚餐及相关配套服务。服务内容包含食材采购、菜品制备、食堂菜品留样备查,餐饮设施设备、场所的日常维护、餐具等清洁、保管和食堂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27日。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若供应商服务质量与磋商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考核结果不通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若遇就餐单位办公地点搬迁等不可抗因素,合同自搬迁之日起自动终止。
6、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7、项目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红龙路与河滨路交叉口临岸三千城A1A2地块1号楼负一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运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运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自行承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6: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玉溪凌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万和家园福苑商铺3号)。
3.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④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递交地点:玉溪凌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万和家园福苑商铺3号)。
4.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
5.2、磋商地点:玉溪凌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万和家园福苑商铺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溪云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号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18287732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玉溪凌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万和家园福苑商铺3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7-2019099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