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春和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来源: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春和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八戒公采网玉溪市限额标准服务市场(https://cg.zbj.com/)完成注册并申请磋商,到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或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12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八戒公采网玉溪市限额标准服务市场上传按规定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完整扫描件(PDF格式),并于2025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DZB2025—086

2、项目名称:春和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3、采购预算:餐费180元/人·月(不允许竞争)。

4、采购需求:春和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服务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办事处,食堂就餐人数约70至100人;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设施设备及餐具等,并负责供餐过程中的水电费用开支。供应商需配齐除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餐具的其他必要的厨具等设备设施,达到食堂运行的有关要求,聘请满足食堂正常运行的厨师及员工,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开展食堂运行服务。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日常供餐服务,主要包括工作日早餐和午餐的供应及值班工作人员工作日晚餐及周末、法定节假日午餐和晚餐的供应。服务内容包含食材采购、菜品制备、食堂菜品留样备查,餐饮设施设备、场所的日常维护和餐具等清洁、保管,及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叁年,合同壹年壹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参考《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成交人服务质量与磋商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就餐人员意见较大或考核结果不通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6、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7、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运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运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自行承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各供应商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站(https://cg.zbj.com/)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或登录“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自行办理,现场携带或网络上传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14: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或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供应商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30时前将按规定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响应文件完整扫描件(PDF格式)后上传至八戒公采平台,采购人不接受未在平台申请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线下提交:供应商2025年12月18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将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到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线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注:各供应商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上填报的价格即为供应商的一次报价,同时请注意填报的截止时间,现场填报的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张贴公告,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富春街41号

联系人:郑明祥

电话:0877-2041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系人:王文冬

电话:15706977480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