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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来源: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综合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综合服务

1.2采购内容: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根据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需求,承担法律文书集约送达综合服务、专人服务及应用系统开发有关的个性化需求研发、系统部署、系统安装调试、运维人员服务以及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1.3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1.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根据考核结果,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每年度服务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对当年服务及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依此类推至第三年;考核结果连续2次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5采购预算:¥525000.00元/年(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整/年)。

二、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分支机构可提供其上级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分支机构可提供其上级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2.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不良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协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9收到采购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单位

2.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以及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综合服务项目的需求,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中第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东风南路10号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5.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

5.2地点: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5.3方式:网上获取。

六、协商保证金

无需递交。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7.3地点: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溪路和谐大商汇五栋3层301号)。

八、发布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7-6189048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溪路和谐大商汇五栋3层301号

联系人:金子涵、王蕾

联系方式:0877-2685387、18887703205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