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KZX2025-012)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KZX2025-0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63950.00元/年
最高限价:663950.00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需由供应商派驻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服务人员,协助采购人管理:(1)司乘服务: 负责车辆的日常驾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出差任务等;紧急事务处理及临时性出车服务。(2)综合服务:辅助周转房管理、单车核算及物资采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物业监督管理辅助服务、提供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及司勤辅助服务、机关食堂监督管理辅助服务等。(3)其他临时服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辅助工会管理、固定资产清查等,确保上述工作正常开展。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者之一作为证明材料: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025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6:00至12:00,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时间:2025年0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3.保证金缴纳金额(元):6000.00
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其他: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13号
联系方式:蒙老师 18987741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联系方式:刘海俊 1478776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俊
电 话:0877-4981999、1478776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