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峨山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中医医院消防系统维修维护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来源: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HKZX2025-013

二、项目名称峨山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中医医院消防系统维修维护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峨山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中医医院消防系统维修维护服务采购

应商名称:玉溪中安消防安全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湖路13 

成交金额(万元)3.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79.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峨山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中医医院消防系统维修维护服务采购 

名称:峨山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中医医院消防系统维修维护服务采购

范围:(1)峨山县人民医院、峨山县中医医院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通讯系统、水泵、控制柜、应急疏散照明系统、防火门系统、防火卷帘、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灭火器的维护等系统设施的维保服务。

2)每月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修维护并保证消防系统运行正常。

3)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消防设施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4)提供技术支持,协助采购方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及培训工作。

5)提供有资质的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6)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更换的设备、材料、元器件等需要的费用,年累计不超2000.00(2000.00)由中标方承担;超出部分由采购方承担。每次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需经双方签字认可。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交成果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行为。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若成交人服务质量与响应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具体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海芸、王云富、龙垂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金额:下浮3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

    址:峨山县双江街道练江北路33

联系方式:0877-4011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1单元6-1

联系方式:1478776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俊

电   0877-49819991448776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