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二?一二年上半年重点督查的八项重要工作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抓基层突难点求实效、抓调解化纠纷保稳定、抓社矫重管理促和谐、抓普法强服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玉溪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紧扣“创卫”、“创省级文明城市”,开展了市区联动,多部门互动,全社会参与的卫生、文明专项治理,卫生文明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卫生文明程度得到提升。二是以醉驾治理为主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成效显著。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强化酒驾查处,及时消除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了道路行车安全。三是认真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了全市社会安定,为生态幸福的新玉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地方、基层、行业的依法治理活动,突出抓好社会保障、环保、土地、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禁毒防艾、反邪教、卫生城市创建、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等关系民生的问题整治。 (二)认真开展日常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下乡”、 “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二是围绕生态市建设、民生问题、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关系民生、以及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根据新修订《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出动宣传车在城乡大力开展宣传,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制宣传”。四是围绕烤烟种植收购开展法制宣传,共出宣传车350辆次、宣传1810天次,参加法制宣传人员1万余人次,设立咨询台79个,发放各类宣传单20万份,播放录音836场次,刊出黑板报853期,解答各类涉烟法律咨询890人次, (三)认真做好《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在2012年全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把《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纳入“六五”普法考试内容,并在中心城区的依法治市宣传栏刊出宣传图文并茂的《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指导好现有1004个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上半年,共组建了15个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构的意见》,为确保社会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市、县、乡采取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方法,对全市1万余名调解人员进行政治业务方面的集中学习培训。为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及迎接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在全市安排部署了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工作。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大调解”和人民调解理论征文评比活动,为弘扬基层调解人员的先进事迹,向省厅推荐上报了六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三)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继续完善“一案一补”、“以奖代补”等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认真履职,按照县区每月一次、乡村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542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355件,调处成功10284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转刑案件43件37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0件136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6件1638人。 三、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认真抓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会和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了全市司法E通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玉溪市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关于加快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目前,澄江、新平两县开通了司法E通,其余县区正在建设,完成了市级安置过渡基地的建设。 (二)认真抓了社区矫正工作。对130名新招录的社区矫正协勤人员进行了政治业务素质培训。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对全市外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清查。积极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35名,解除矫正319名,开展集中教育3707人次,个别谈话4997人次,开展心理咨询1114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613人次。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66名,解除1514名,现在册1552名。 (三)认真抓了安置帮教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制定《玉溪市2012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经费保障调研,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有人接,接回有人管”,从源头上减少重新犯罪。按照省司法厅有关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帮教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走访、排查和帮扶工作。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90人。5年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156人。 四、围绕玉溪经济建设,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一)律师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组织律师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队伍懂法律、懂政策的优势,组织和动员律师深入到乡镇、村组,着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上半年,30个律师事务所,206名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93家,办理刑事辩护684件,民事、经济代理1231件,非诉法律事务764件,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参与了6次书记、市长接待日,协助信访部门、有关县区解决各类信访案件20余件。办案过程中把调解贯穿到庭前、庭中、庭后,争取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二)公证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积极介入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参与了我市公路、水利、环保、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认真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廉租房建设、中小学危旧房改造等涉及民权和民生的公证事项。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房屋转让、继承、赠与、租赁等房地产公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积极为农村中低产田改造、中小型水库续建和除险加固、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土地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农村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上半年,10个公证处,23名公证员,13名公证员助理共办理各类公证4524件,其中民事公证2826件,经济公证1292件,涉外公证392件,涉港澳台公证14件,公证涉及标的50多亿元,公证为玉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发展。对全市6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7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进行了政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706家,代理诉讼业务553件,非诉讼业务451件,调解矛盾纠纷465件,提供法律咨询955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避免及挽回经济损失1025.5万元 (四)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机制,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协作互补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水平。不断加强对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工作,落实并监督用好法律援助经费。10个法律援助中心,75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13名注册专职执业律师,6名注册法律援助工作者,159名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以及10个公证处、30个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协作互补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5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50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5件;办理法律咨询5605人次;受援对象1331人,其中残疾人129人、老年人236人、未成年人250人、妇女341人、农民工257人。 (五)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登录和公告,完善投诉查处机制,规范鉴定实施活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召开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会议,对5家机构乱设点、乱挂牌的现象进行了清理整顿,组织召开了3次司法鉴定机构联席会。完成了7个司法鉴定机构、85名司法鉴定人员的登录公告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611件,援助鉴定21件,出庭作证1件,业务收入达80余万元,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加强对仲裁工作的管理。加强同中级人民法院、红塔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联系,组织召开了由西南五省区多部门参与的仲裁工作协调会,完成了仲裁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对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认真办理仲裁案件。上半年,共受理仲裁案件16件,涉及争议标的1976余万元,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150余人次。 (七)抓好司法人才工程建设。一是组织实施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司法考试现场确认和发证工作,为358名历年证书持有者进行了登记备案,对33人进行证书变更登记,为 137名通过司考的人员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我市政法部门、社会输送了大量的法律人才。二是认真做好组织国家司法考试与用人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司法部门的专门人才需要,特别是下功夫解决好基层人才短缺问题。配合市委编委对乡镇司法所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了调研,向市委编委反映了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及编制使用情况,请求市委编委帮助解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紧缺的困难。 五、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切实加强作风政风警风建设。在坚持领导干部(科室)联系县区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 “四群”教育,推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三深入”活动。把“四群”教育与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指导员驻村点、扶贫联系点的指导帮扶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指导有方,帮扶有招,注重实效。按照市委处级干部联系不少于四户、中层干部联系不少于三户、一般干部联系不少于两户的要求,共发放民情联系卡242张,联系群众121户。自开展“四群”工作以来,我局为群众义务讲授法律课9场次,与群众交谈300人次,慰问困难群众45户。 (二)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全体干警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勤政廉政、无私奉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从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入手,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之中,健全教育制度,落实教育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业。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任务,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有总结,经费有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党支部、各科室,认真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委与各位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签订了责任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一把手”亲自抓,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完成好任务分工,落实好各自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认真履职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机关廉政文化以廉政勤政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全局人员形成廉洁从政的整体合力。 (四)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领会加强从政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党内教育参考片――《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并按市纪委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玉溪市党风廉政教育月知识测试”活动。三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一周年之际,为使我局形成弘扬正气、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表彰了14名勤政廉政的优秀共产党员。四是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每人撰写了一篇以加强从政道德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心得体会文章。五是党委书记、局长王云平以《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党的纯洁性》为题,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要求每位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转变作风,认真履职,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纯洁性,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平安、和谐、秀美玉溪作出应有贡献!六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污染的代价》,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对我市查处的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旨在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杭州市上城区环保分局原局长任蔚彬等杭州市环保系统的个别负责人,以牺牲环保为代价,大肆敛财,完全违背了党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创建平安玉溪、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五)认真开展机关廉政文化教育。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在清明节到来之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革命烈士纪念碑扫墓,全体干部职工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为革命先烈默哀,祭奠革命先烈,并庄严地重温了入党誓词,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和英雄事迹。日常工作中,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会工作的有效结合,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健康向上、情调高尚的机关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创新形式和载体,将廉政文化引入到实际工作、生活中,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进一步提升廉政文化的建设水平,营造机关廉洁从政的文化氛围,筑牢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深入开展勤政廉政教育。一是以“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契机,专门请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席佐能为参加培训的人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行政监察法》的知识讲座,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的行政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以在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工作的干部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以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教育培训,在坚持运用上党课、举办讲座、短期培训、观看电教片、专题讨论等传统教育形式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增强教育的时代感和感召力。三是充分利用司法行政信息化网络平台,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执行廉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动态,并通过网络进行在线廉政教育、培训。做到了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震撼力,同时加强正面引导,教育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 (七)切实加强案件评查和信访举报工作。一是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针对司法行政系统极少数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甚至刁难他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办法,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规范法律服务行业。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把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律师、公证以及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作为重点,坚决纠正和防止借提供法律服务损害他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行风的根本好转。二是根据市政法委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司法局的自身实际,对今年所选定的5个案件实行定人定案,按照阅卷、座谈、调查、走访的方式,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初查。并对初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查意见后报市委政法委。三是办理好本单位受理和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件,均按法定程序,交由市纪委统筹办理,并对来信人给予回复,力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八)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根据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通过与科室和个人签订责任书,将执法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做到了定岗、定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和亮证执法,组织我局5名执法证件到期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审验换证培训,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工作。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我局根据“集中受理”、“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安排,组织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4个科室人员轮流在综合受理窗口坐班,负责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四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精简工作。在这次清理中,我局原有9项审批项目(其中行政审批项目3项,正常工作管理项目6项),以及省司法厅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项,为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与市法制办多次对接,我局拟取消正常工作管理项目4项,合并正常工作管理项目1项,最终保留审批项目5项(其中正常工作管理项目2项,初审转报项目3项),审批项目精减50%,审批时限压缩一半。 (九)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增强司法行政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认真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报件数418件,报件涉及的服务承诺事项41项,限时办结418件,限时办结率为100%,首问首办418件,首问首办率为100%,未收到投诉。认真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采取网络、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和参与的有效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将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或公示,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86条。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查找本单位8个关键岗位和16个重点环节(涉密事项除外),向社会公示或通报。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围绕基层工作管理,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对争创“五好”司法所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推荐了红塔区凤凰路司法所参与省级“五好”司法所的评比。拍摄制作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专题片《司法行政工作之基石》,整理上报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巡礼》一书玉溪部分的文字图片材料。 (二)积极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用房立项工作。加强对县区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的指导联系,积极与发改委、编委、土地等相关部门协调,按时上报各类数据和材料。上半年,按照省厅云司发电〔2012〕22号文件要求,完成红塔区、通海县、易门县三家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申报。 (三)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司法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机房现状与需求调研的通知》和《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上报了全市机房施工环境、设备安装的详细地址和联络员名单。 七、围绕综治维稳和驻玉监狱劳教单位的协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做好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优势和力量,进一步加大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把城乡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农村留守儿童和社会闲散人员作为宣传的重点,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禁毒防艾“流动课堂”宣传活动。组织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市疾控中心、市博物馆,到云南省第三劳教所九溪所区对1500多名强制戒毒学员进行了禁毒防艾教育。在全国禁毒宣传月中,在中心城区和周边乡镇以及交通沿线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摆放禁毒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处、播放《禁毒法》宣传录音等形式,提高禁毒知识在公共场所出现的广度和频率,减少禁毒宣传的“死角”和“盲区”。 (二)认真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为把综治维稳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与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各科室、户主层层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在重大节日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信息通畅。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本着“综治工作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在职工家属中加强“四防”教育,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落实,年终有总结,确保全局的综治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得到了落实。 (三)加强对驻玉监狱劳教单位的协管工作。加强对驻玉监狱、劳教单位的协调联系,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助驻玉监狱开展好本市籍罪犯的社会帮教工作。对驻玉监狱劳教单位辖区内的9座水库、水坝和电站进行了防汛应急安全检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到监所看望帮教“两劳“人员,开展亲情帮教,使他们安心服刑改造,减少社会对抗性。全年,协请红塔区、华宁县、澄江县、通海县、红塔集团等单位到驻玉监狱、劳教所、省女子一监、二监,男一监、二监、未成年犯管教所等看望帮教本籍服刑人员2000余人,签订帮教协议39份,送去价值3万余元的生活日用品。 八、围绕调研和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紧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开展有的放矢的调研,使调研成果成为创新思路、解决困难、推动工作的解码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优化司法行政工作环境,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撰写调研文章22篇,所写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8篇,省级刊物采用97篇,市级刊物采用61篇,《玉溪司法信息》采用91篇,玉溪日报“司法专版”采用90篇,“玉溪司法网”采用356篇,《法治玉溪通讯》采用38篇,市、县区电视新闻采用104篇,刊出乡镇黑板报1277期。为宣传玉溪的司法行政工作,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