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开展中央现代农业项目自查工作的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切实开展中央现代农业项目
自查工作的通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溪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做了认真的学习研究,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开展中央现代农业项目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7月6日在新平县召开玉溪市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项目自查工作会,各县(区)财政局分管农财工作的局领导及农财科(股)长参加了会议。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许志云副局长通报了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对云南省2008-2011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的审计情况及孔垂柱副省长对审计报告的批示,要求各县(区)对近五年来的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现代农业项目资金安全和高效规范使用。本次自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安排布置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为布置阶段,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成立玉溪市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市级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检查方案,部署工作,明确责任,搞好宣传动员工作。二是县级自查阶段。6月25日至7月20日,各县(区)按照自查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项目县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确保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自查工作结束后项目县要写出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材料于7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三是市级抽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15日,市级检查小组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材料,抽查项目县现代农业项目,抽查面不低于50%。市级自(抽)查材料会同项目县自查材料于8月2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四是省级抽查阶段。省财政厅将于8月25日至9月20日进行抽查。省财政厅将根据工作安排,抽查项目州(市)、县自查整改情况,最终形成全省自查报告。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许副局长强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财政局一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扎实有效地抓紧抓好;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安排,对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及时总结;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对开展中央财政现代农业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工作进行宣传,为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加大工作力度,对违规、违纪、违法使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的现象进行认真清理整改;五是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巩固检查工作成果。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878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