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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顺利通过市级年度验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我市第一批中央财政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顺利通过

市级年度验收的通报

 

719,由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组成验收组,按照《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采取查勘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新平县第一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新平县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代表单位以及受益乡镇用水户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新平县高度重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县财政、水利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管理办法。该项目于201011月开工,20117月全面建成投入试运行,共完成沟渠支砌59.69千米、管道(网)铺设57.18千米、小坝塘新建、改建各1座,合计总库容17.06万立方米。工程审定投资1771.25万元(不含整合资金222.52万元,受益区农民投工投劳折资16.65万元),审定投资与批复投资相比,节约资金296.70万元,投资节约率14%

通过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一批重点县新平县2010年度建设工程已按批复设计内容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竣工结算已通过审计,工程建设满足有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廉政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初步发挥,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同意项目通过年度验收,交付运行管理单位使用。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新平县勐炳灌区农田灌溉面积9115亩,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0提高到0.70,灌溉保证率提高到75%,增加蓄水12.18万立方米,使区域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较好地改善项目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用水条件,促进项目区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增种高品质经济作物,增加土地产出,有利于促进农户增收;增强了项目区防洪排涝能力和田间水土保持能力,使土壤肥力提高、涵养水源增加,有利于促进改善生态环境;项目区成立灌区用水户协会后,提高了水资源利用价值,区域用水分配日趋合理,水资源浪费和供水不足的矛盾得到缓解,有利于促进当地的安定团结与和谐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基础保证,促进了项目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89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