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信息公开

玉溪市三个规划调整完善成果通过省政府审查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月5日至6日,省政府组织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对我市上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近期建设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进行审查。审查组认为,我市基本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要求调整完善三个规划,主要内容和主要指标符合省委、省政府城镇上山三个规划调整完善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审查。
  
  通过对三个规划的调整完善,玉溪补划坝区基本农田面积15575.04公顷,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从现有的51.56%提高到80.24%,达到省政府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从坝区调整到山区1363.22公顷,建设用地占用山地比例从50.11%提高到61.36%;调整公益林面积13577.6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914.53公顷,省级公益林5663.07公顷,并确保公益林权属结构和比例不变,达到了省政府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要求。
  
  按照三个规划审批程序,2011年12月15日,市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对已通过各县区人民政府审查的三个规划成果进行了联合审查。2012年1月11日,各县区三个规划成果通过市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查。从总体看,我市一区八县三个规划成果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要求,基本做到了三个规划相互衔接,较好地处理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坝区基本农田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林地生产率、公益林结构比例、城镇近期建设规模各项指标、任务均达到了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到了统筹城乡发展,保护坝区耕地。
  
  我市将按照审查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争取尽快上报省政府审批。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719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