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加强工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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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市长高劲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工业园区建设是集聚生产力、增强吸引力、培养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建设,全市园区发展、产业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研和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跻身全省拟培育的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园区行列,玉溪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成功在望,新平、易门、通海工业园区成为省级工业园区,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超过80%,园区已成为全市工业发展、产业建设的主要支撑。同时,我市工业园区发展还存在起步晚、步子慢、规模小、特色不突出、机制不顺、体制不活等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难以适应工业跨越发展的要求。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不仅可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要素集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壮大经济规模,而且有利于提升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实施节能减排,扩大招商引资,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化再上新台阶,实现“工业3年倍增”发展目标,我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送审稿)。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送审稿)。会议认为,《意见》(送审稿)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又符合玉溪工业园区建设、产业发展实际,为玉溪打好“三大战役”,实现工业跨越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尽快报市委常委会研究。要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和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按照工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的发展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开发、高效能管理,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玉溪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抓住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机遇,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要把产业建设年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产业建设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原则同意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省每年将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其中,2亿元由各州(市)负责筹措。我市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为把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自筹部分落到实处,我市将建立市级、县区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和质量项目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