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玉溪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9月2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玉溪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玉溪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玉溪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大会对市纪委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科学谋划、统筹兼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监督检查,在保障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注重教育防范,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有新进展;注重作风建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有新成效;注重依纪依法,在查办案件上有新突破;注重以人为本,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建树;注重改革创新,在治本抓源上有新拓展;注重强基固本,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起色;注重自身建设,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玉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59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