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伊斯兰教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培训班在玉溪举行
云南省伊斯兰教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在玉溪开班
6月11日,云南省伊斯兰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在玉溪宏盛酒店三楼会议室开班,来自全省各地重点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和昆明、玉溪、昭通、红河、大理、曲靖、楚雄、文山、普洱等伊斯兰教重点州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为期5天培训。
省宗教事务局局长熊胜祥、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正彬出席开班仪式并发表讲话。
熊胜祥局长指出:举办全省伊斯兰教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培训班,目的是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国家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全局,落实中国伊协制定的“三个管理办法”,加强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穆斯林地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
熊局长要求,要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倡导宗教和谐,使宗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发挥积极作用;做好解经工作,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引导我省穆斯林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弘扬伊斯兰教优秀传统,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正彬到会并致欢迎词,省伊斯兰教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在我市举办,是对我市宗教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代表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培训班在我市举办表示热烈欢迎!对各位领导、各位伊斯兰教界管理组织负责人莅临我市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明正彬表示,培训班的举办是对我市宗教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市16年来没有出现因宗教问题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切实保持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他要求,要继续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的高度,紧紧抓住云南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大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引导宗教界及其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加强团结,努力做到“四个维护”,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保持宗教活动的正常化,为实现生态市建设,构建和谐玉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通过此次培训,云南省将进一步强化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把握政策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依法管理清真寺的能力,为促进我省穆斯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开能,玉溪市民宗局局长马良昌、副局长周光文,省宗教事务局王耿民处长参加了开班仪式。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83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