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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部署《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重点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我市认真部署《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的重点工作通报

为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市的顺利贯彻实施,近日,玉溪市财政局召开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工作会,各县区财政局分管会计工作的局领导、会计科(股)长及市会计局全体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县区汇报了小企业情况及宣传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和措施办法,研究部署全市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等工作。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会计局局长张麟同志对认真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银监局关于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意见” (云财会〔2012〕4号)和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玉溪市国家税务局、玉溪市地方税务局、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玉溪银监分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方案的通知”(玉财会〔2012〕21号)文件,尽快与相关部门对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全市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是要认真履行好财政部门宣传、培训、督查等职能。目前重点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要求宣传力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通过《玉溪日报》、玉溪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玉溪财经》和印发宣传单发放到全市小企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为使广大小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以及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能够及时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需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培训工作。凡经县区财政部门和经财政部门备案批准的相关部门在系统内部组织开展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财政部门签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的依据。

四是要加强资料收集和工作痕迹管理工作。据初步统计,全市有小企业近1万户,个体工商户近11万户,宣传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涉及面广,任务重。要通过宣传培训,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立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台账,为下一步跟踪督查奠定基础。

据悉,财政部为了规范小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于2011年10月18日以财会〔2011〕17号文件印发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对象包括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规定的小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83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