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开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
我市自今年起在相关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以来,进展顺利,至3月底,已有近80%的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
2008年5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公务卡。经过近4年的实践,截至2012年1月底,已发卡39103张,累计通过公务卡结算报销金额1.9亿元,为公务卡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日前,市财政局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起将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办公、会议、差旅、维修等16项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将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在各预算单位展开。《通知》明确,将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作为一种违规违纪行为,将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并把它纳入上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行政效能考核中;与预算单位签订反腐倡廉责任制;制定并实施《玉溪市库存现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财务库存现金审批制度,不用公务卡做公务消费支出结算将不给提取现金等办法,来强制实施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这一举措。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使用公务卡情况的检查,不断优化公务卡支付结算环境,促进公务卡改革的顺利进行。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177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