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近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并就我市贯彻实施提出要求。这是继去年集体学习《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之后,市政府组织的又一次集体法制学习。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张学武在会上作了《行政强制法》讲座。张学武结合《行政强制法》的特色和重点内容,从制定《行政强制法》的目的意义、《行政强制法》的概念和特点、《行政强制法》的使用等十一个方面对《行政强制法》进行了主旨明确、条理清晰、内容详实的讲解。 据悉,《行政强制法》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并称行政“法典三部曲”,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前后历时12年,最终于去年6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行政强制法》颁布后,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对全市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市、县区政府部门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师资培训,组织全市1.5万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开展了行政强制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机关的清理规范工作,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奠定了基础。 高劲松指出,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是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需要,是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规范行政行为的需要,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行政强制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弥补了我国行政强制立法的诸多空白,标志着我国在行政权力的限制、公民权利的保障领域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必将对我们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产生重要影响。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扎扎实实做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行政强制法》不仅仅是规范政府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一部法律,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高劲松要求,要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让群众了解法律,监督法律实施,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清理工作。我市现行有关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凡是违法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一致的,要进行修改或废止。凡是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行政强制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要停止执行;要依法清理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抓紧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凡是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强制的,都要予以纠正;要严格行政强制程序,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强化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认真执行,规范行政强制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宪庭,副市长王跃、李洪云、明正彬、杨洋、周继武,市政协副主席李有明,市政府党组成员何俊、杨正祥,市政府秘书长孙会强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记者 李向文 曾永洪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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