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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高新区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9月16日,玉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建设的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举行开工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出席开工仪式并宣布玉溪高新技术开发区公租房项目开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森、副市长周继武、市政协副主席钱开祯等领导出席开工仪式并为项目培土奠基。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精神,按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玉溪高新区率先承担起了2011年度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任务,该项目位于南片区南祥路东段原化肥厂办公区内,占地41.855亩,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10.28万平方米,其中,估算总投资2.5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按国家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职工提供住房保障,将为园区招商引资和企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目前,项目已具备全面开工条件。
   
  周继武在开工仪式上讲话。他说,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作为平抑房价、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作为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来推动。
   
  周继武要求,实现今年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各相关部门一要抓好建设进度,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快马加鞭,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开辟“绿色通道”,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全市所有项目在今年9月30日前全部开工,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在年底前完成60%以上的投资额。二要抓好建设资金的筹措,今年完成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需要大量资金,要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市场开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市、县区要落实好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入的全部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三项政策措施。三要加强项目全程管理,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建设质量关、安全关、效益关、廉洁关,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把项目建成广大住户满意的精品工程、惠民工程和样板工程。
   
  项目施工方、监理方及相关单位在发言中表示,要把该项目建成政府的德政工程、群众的安居工程、企业的精品工程和廉洁高效的示范工程,向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记者 陈佳)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59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