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信息公开

玉溪市林业局2011年部门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玉溪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玉政发〔2011〕60号文件印发)的规定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玉溪市林业局201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部门预算公开到项级科目。具体内容包括玉溪市林业局2011年基本信息表、玉溪市林业局2011年预算收支总表和关于玉溪市林业局2011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玉溪市林业局


                          2011年8月10日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编制人数
离退休人数
汽车
汽车编制内实有数控制
编制总数
在职总人数
离退休人数[财政供养]
特殊业务用车编制数
公务用车编制数
实有数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财政全供养人数
离休人数[财政供养]
退休人员合计[财政供养]
车辆实有数[不含摩托车]
其中编内实有数[公务用车]
行政人数
参公管理人数
事业人数
工勤人数
退休人数[财政供养]
提前退休人数[财政供养]
 
 
 
 
 
合计
 
56
93
57
10
53
31
3
93
1
14
22
35
35
35
市林业局
 
56
93
57
10
53
31
3
93
1
14
22
35
35
35
   市林业局机关
专业管理
22
30
23
10
19
3
3
42
0
2
16
18
18
18
   市森林公安局
公检法
34
0
34
0
0
0
0
0
0
11
0
10
10
10
   市种苗工作站
一般事业
0
12
0
0
5
7
0
10
0
0
2
2
2
2
   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专业职能事业
0
26
0
0
18
7
0
17
1
1
2
3
3
3
   市国营玉白顶林场
专业职能事业
0
25
0
0
11
14
0
24
0
0
2
2
2
2

 
玉溪市林业局2011年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1年预算
项 目(按经济分类)
2011年预算
项 目(按功能分类)
2011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补助)
3,251.83
一、基本支出
1,649.6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351.56
    经费拨款(补助)
3,069.63
    工资福利支出
838.91
二、医疗卫生
144.38
    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72.2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2.46
三、节能环保
25
   执法办案补助
11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8.25
四、农林水事务
2,774.49
 
 
二、项目支出
1,721.29
五、住房保障支出
75.48
 
 
    工资福利支出
7.50
 
 
 
 
    商品和服务支出
531.37
 
 
 
 
    转移性支出
1,142.42
 
 
 
 
    其他资本性支出
40.00
 
 
本年收入合计
3,251.83
本年支出合计
3,370.91
本年支出合计
3,370.91
上年结余、结存
119.08
结转下年
0.00
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3,370.91
支出总计
3,370.91
支出总计
3,370.91
 

关于玉溪市林业局2011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根据《玉溪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玉政发〔2011〕60号文件印发)的规定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为总体要求,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和谐玉溪。编制2011年度林业建设投资项目计划的指导思想主要是,按照“十二五” 规划的发展目标,优先确保单位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围绕今年的工作重心,分轻重缓急择优上报,努力安排好各项重点支出。2011年,我局以中低产林改造、核桃竹子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为主的林业工作,按“集中资金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控制支出,过紧日子”的要求来进行部门预算编制,现将市林业局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审查。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时,市林业局包括局机关、一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三个内设事业科站、一个政法专项编制单位和三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其中:

  局机关内设五个行政职能科室:1、办公室;2、计划财务科;3、防火科;4、林政法规科;5、人事老干科。行政编制22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在人大任职1人);核定车辆编制12辆,实有汽车12辆,离退休2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7人)。

  一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森防站 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

  局机关内设三个事业站室:1、营林站;2、林科站;3、林产工业站。事业人员编制20人,年末实有在职20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实有汽车6辆,离退休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政法专项编制单位为:

  玉溪市森林公安局  政法专项编制35人,实有人数34人;核定车辆编制11辆,实有汽车10辆。

  三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为:

  1、玉溪市种苗站  编制12人,实有人数12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汽车2辆,退休10人。

  2、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编制31人(含5个自收自支人员),实有人数27人(其中2人为自收自支人员);核定车辆编制3辆,实有汽车3辆,退休21(其中3人为自收自支)。

  3、玉溪市国营玉白顶林场  编制36人(含13个自收自支人员),实有人数32人(含7个自收自支人员);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汽车4辆(其中2辆为财政供养、2辆为自供养),退休24人(其中20人自收自支)。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70.91万元。201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70.91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649.6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8.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8.25万元);项目支出1721.29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4.38万元;节能环保25万元;农林水事务277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8万元。

  (一)收入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今年预算安排3251.83万元。上年结余、结存119.08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70.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4.38万元、节能环保25万元、农林水事务277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是指市林业局(包括市林业局机关和市种苗工作站、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国营玉白顶林场)用于对失业保险的补助、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今年预算安排351.56万元。

  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是指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医疗补助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今年预算安排144.3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9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72万元。

  3、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25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管理费5万元、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费20万元。

  4、农林水事务(类)是指市林业局(包括市林业局机关和市种苗工作站、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国营玉白顶林场、市森林公安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林业管理活动的支出。今年预算安排2774.49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化、动植物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其他林业支出、育林基金支出、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级支出科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市林业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3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今年预算安排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75.4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70.73万元、购房补贴4.75万元。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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