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获国家补贴2060.71万元
记者从8月1日召开的全市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开展草原承包到户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草原面积907.43万亩,每年可获得国家补贴和奖励资金2060.71万元,167988户农户将从中受益。
我市林地多属林草共生,具有典型的南方草原特点。据1986年全省草场资源普查,我市共有草场毛面积1359.33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1144.56万亩,占总面积的80%。但由于长期草场权属不清、界限不明、使用流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活、经营责任不落实、乱垦、乱占滥牧现象突出,导致草场退化严重、草场资源大量减少,草畜矛盾突出。
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8个主要草原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牧民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业生产补贴等政策措施。云南省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共有15个州市112个县,我市涉及澄江、华宁、峨山、新平、元江5个县。
根据省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今年我市开展草原承包到户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草原面积907.43万亩,其中禁牧草原面积117.57万亩,草畜平衡草原面积789.86万亩。实施人工草场牧草良种补贴17.05万亩。按照草原补奖政策规定,对草原确权并承包到户的禁牧封育面积每亩补助6元,对草畜平衡的草原面积每亩奖励1.5元,对人工草场牧草良种补贴每亩补助10元,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5个县涉及农户167988户,每年可得国家补贴和奖励资金2060.71万元。
副市长李洪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开展草原家庭承包工作,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好草原家庭承包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要明确草原权属,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强化草原承包经营管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监管服务有效”的新型草原管理体制。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促进我市草原生态保护和草食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记者 周家颖 实习记者 熊应龙)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5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