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落实2011年全市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及10件实事一季度进展情况
市政府督查室:
为确保2011年全市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及10件实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按照玉政办发【2011】20号文件要求,将工作任务及时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了督办领导和责任人,制定了工作措施。现将我局落实全市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及10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工作进展顺利(重点督查工作第五十项)
为认真贯彻玉溪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工作,市民政局认真组织人员,于2月18日至3月4日,对全市八县一区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 “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使全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全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县区委、政府成立了以县(区)委书记或县(区)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长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县(区)和谐社区领导小组及时召集各相关部门和涉及的乡镇领导,传达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对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切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及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工作。
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召开了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工作调研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分为准备阶段、细化工作任务、宣传发动、实施阶段、完善阶段和总结阶段六个步骤,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了明确的安排。
四是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制定了各工作组职责,各小组按照分工狠抓落实。组织组提出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人大工委的更名方案、四大机关领导职数;机构编制组提出负责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社区划分组草拟《社区划分方案》,并提出社区干部财政补贴职数、生活补贴标准等相关问题的初步意见;政策法规组对撤镇设置街道办事处过程中的重要政策进行研究,及时做出解释或解答;秘书组负责印章制作、牌匾制作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合理划分社区工作。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城市管理,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居民自治,根据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科学合理划分社区的工作方案。新平、易门、澄江已经上报新成立社区的审批请示,其他县(区)正着手准备上报材料,四月初全市可完成社区划分上报审批工作。
截至3月31日,红塔区、易门县、峨山县、江川县已完成了撤乡镇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其余县正在进行当中。
二、扎实抓好殡葬改革(重点督查工作第五十项)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2011年1月5日,由市政府办下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行动方案》和《玉溪市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和做好宣传活动的内容、重点、方式和工作要求;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在聂耳文化广场开展殡葬改革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县区也纷纷组织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外,完成了玉枕山片区迁移地点的选址工作。迁坟地点选址在李棋镇大湾山,目前在对迁移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摸底调查工作;搬迁方案正在拟定中。
三、深入开展“双拥”活动(重点督查工作第六十一项)
2011年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关键之年,全市的双拥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市级和各县区利用“元旦”、“春节”广泛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及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和老红军、老八路、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市级共支出慰问金83万元。
二是制定工作措施。拟定了《关于做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的通知》,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部门各县区的创建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着力抓好涉军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和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维护社会稳定。
四、做好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第二项)
----城市低保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应保尽保成效显著。今年,市级预算城低保补助资金2100万元。为保障一季度城市低保资金和春节期间一次性春节慰问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我市在2009年底,预拨城市低保资金4501万元,保障了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11年3月底,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657户37462人,月支出保障金613万元,累计支出低保金1810万元,人均补差168.71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我市的城低保制度在政策运行、资金筹集、操作程序等方面都进入了一个规范发展的阶段,有力地保障了城镇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农村低保在严格操作程序基础上,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6962户87049人,月支出低保金516万元,累计支出低保金1548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为59.3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5%。
-----积极推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惠及率和补助水平。一是完善制度,加大救助力度。采取取消救助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的方式,加大对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对低保边缘群体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二是简化救助程序,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方式。我市澄江县在全县全面推行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方式,其余各县区也逐步出台了政策,完善了制度,开展了“一站式”结算方式的医疗救助工作模式。医疗救助效果显著,截至2011年3月底,玉溪市城市医疗直接救助301人次,支出资金29.34万,农村医疗直接救助450人次,支出资金117.94万元。三是大病救助水平所提高。对重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封顶线提高。我市对重大疾病救助金额最高补助10000元。四是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截至2011 年3月底,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178户5473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经费26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人数为1764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323元,分散供养人数达3709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220元。从实际供养水平看,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已高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供养体制的改变、供养标准的提高和供养经费的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五保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等问题,确保了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同时,由于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我市的五保集中供养率已经从 2006年的15%逐步提高至目前的28%。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建设。截至2011年3月,我市城市临时救助共救助59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人均救助853元;农村临时救助共救助1750人次,共支出资金59.5万元,人次均救助340元,临时救助工作已经走入规范化发展。
玉溪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57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