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信息公开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部分扣留车辆处罚认领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部分扣留车辆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公告后三个月内请车主、交通违法行为人到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进行车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请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警务公告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yxjjzd.gov.cn)
   

  特此公告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578211